攀枝花学院车辆租赁资格招标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第二次)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攀枝花学院委托,拟对攀枝花学院车辆租赁资格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AZCF-2018-CS-0702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学院车辆租赁资格二次招标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本项目只招单价。
五、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地址:攀枝花学院
(二)项目概况:为确保攀枝花学院车辆租赁安全,提高车辆租赁质量,降低租赁成本,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川财采〔2015〕36号)和学校相关规定,对攀枝花学院所有车辆租赁以竞争性磋商招标的形式确定供货商。
租赁期限:一年(委托方可根据服务、安全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1年)
租赁范围:一包(市内用车):迎新用车,军训用车,实习实践用车,租用演出服装、运送演出乐器,运送相关物资用车,武装征兵、体检用车等。二包(市外用车):招生宣传,就业工作,暑期社会实践用车,学生演出、创新创业大赛用车,竞赛、考察用车、凉山州木里县和甘孜州乡城县扶贫的用车等。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本项目共2个包,一包拟资格入围家数为2家;二包拟资格入围家数为2家。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具有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供应商资格审查:
供应商资格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评审委员会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九、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 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嘴弄弄坪东路21号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205室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提交响应文件资格不能转让,不接受现金)。
获取采购文件时,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转账的标书费底单复印件。供应商必须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并注明项目名称(可简称)。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收款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行号103651081010)
账 号:2281 01010400 3593 9
九、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08:30至2018年7月27日9:30;
磋商时间:2018年7月27日9: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101室(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嘴弄弄坪东路21号101室)。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学院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0号
联 系 人: 董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0624
采购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嘴弄弄坪东路2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秦先生
联系电话:0812-3381892 0812-3381965
电子邮件:396211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