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快递超市及商铺的
租赁谈判结果公示
一、校园快递超市
根据四川省邮政管理局、公安厅、教育厅三部门合发的文件(川邮管〔2017〕92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校园快递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应指定专门部门对校园快递服务进行管理;要结合校园内交通条件和师生分布情况,科学、合理、集中规划校园快递服务专用区域,向校园快递服务的运营方提供必要的场地。
为落实文件要求,规范校内快递业务,保证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由攀枝花市攀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公司)在校本部选定了凌云楼北侧理发店旁边原学校洗衣房(面积约120平方米),在西苑选定了食堂充值机房旁现小卖店(面积约25平方米)两个地点为校园快递超市的建设位置。为提高工作效率,经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由产业公司直接与对快递行业协会具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市邮政管理局及其管理的市快递行业协会洽谈合作事宜。2018年4月10日,高仕忠、张平、郑莉,校审计处刘强同志,与市邮政管理局蒋浏、市快递协会的蔡潇、潘勇、夏立新,进行合作事宜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拟将快递超市交由市邮政局及其管理的市快递协会自行投资建设管理,每年向学校上缴一定管理费,校本部快递超市的管理费为:第一年10万元、第二年12万元、第三年12万元;西苑快递超市的管理费为2.5万元/年,合作期为三年。
二、后勤综合楼1-57号商铺(39.64平方)
依据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0月的民事判决结果,后勤综合楼1-57号商铺的所有权现已归属我校。
2018年4月10日,产业公司总经理高仕忠、书记张平,与后勤综合楼1-56号的业主李世文、求租方江新林,进行了房屋租赁谈判。
谈判结果如下:产业公司拟将学校的1-57号商铺与李世文的1-56号商铺共同租赁给租户江新林,每年收取房租60000元,每个门面租金各30000元,租赁期为三年。
现将以上两处拟对外租赁的房屋及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学校教职工予以监督。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向产业公司或学校监察处反映。
产业公司电话:3370637,郑莉
监察处电话:3379903,李荐
攀大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23日